上海社保系列案在长春上海宣判
秦裕无期孙路一15年
9月25日上午,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秘书、上海市宝山区区长秦裕受贿680万元一案,在长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开庭。当天下午,法院判处秦裕无期徒刑。
在秦裕所收680万元的贿款中,主要包括位于上海市中心的三处房产。这三处房产都是秦裕通过以差换好、以小换大等方式从行贿人处获得,张荣坤是秦裕的主要行贿人之一。
当天,长春市中级法院还对原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委办公厅主任孙路一进行了判决。孙被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贵重物品等折合人民币共计500余万元,构成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同一日,上海市第一中院还对上海社保案四名涉案被告人进行了判决:
原上海市国资委主任凌宝亨被控受贿5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八年。
原上海市国资委副主任吴鸿玫被控多次接受下属国企和张荣坤贿赂,总值人民币近196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1年。
原上海电气资产管理公司副总裁徐伟被控受贿39.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原上海电气投资管理公司副部长程彦敏被控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港币5万元和人民币13.2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执行。
编辑:深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