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在10月21日上午举行的中共十七大闭幕会上,《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与十六届中央委员会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一起,顺利获得大会表决通过。
从10月17日起,作为十七大一项重要议程,党章修正案已由38个代表团分组审议。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第15次修改党章,也是对十二大确立的党章作第五次局部完善。
《财经》记者获知,新党章除新增巡视制、党代会代表任期制等事涉党组织和干部建设的内容,浓墨之笔还是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由此,“科学发展观”将被视为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重要理论。
《中国共产党章程》形成于1922年7月召开的中共二大。党章的要义,是集中体现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规定党内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对推进党的工作、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根本性的规范和指导作用。迄今85年间,不断翻新的党章从侧面反映了中共风云激荡历程,也以法规特有的浓缩和凝练的形式,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历程。
进入当代之后,1977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开拓了一条“一心一意搞建设”新路。随后,1982年十二大的党章修改,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等基本路线方针,并就反思十年动乱,首次明确“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1997年的十五大上,党章确立了邓小平理论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列,成为中共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2002年十六大,则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了党章。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始终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作为全党的一项重大任务抓紧抓好;并指出,能不能有效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关系到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关系到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和党的生死存亡。
在中央党校教授叶笃初看来,胡锦涛有关党章的上述讲话,为50多年来少有的维护党章最高权威性和最大约束力的智慧之举。故此,在党的十七大上通过修改党章的决议案,确定“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地位,具有开创的意义。
早在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就提出“科学发展观”,并将其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
在此次十七大报告上,胡锦涛总书记更用专门的一章,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理论,提纲挈领地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这四个方面全面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切中实质。
十七大报告首先强调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征,指出“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之所以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目的是既不妄自菲薄、自甘落后,也不脱离实际、急于求成,而是要坚持把它作为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根本依据;而“科学发展观”的确立,正是“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科学分析我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新机遇新挑战,全面认识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深刻把握我国发展面临的新课题新矛盾,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
因此,报告明确提出:“必须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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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罗昌平)
编辑: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