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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知非受审 被认定有自首情节可轻处
时间:2007-8-16 8:10:21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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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嫌非法占有原单位资金105万元

  上海申花原董事长郁知非16日受审

  今天下午,记者从安徽省芜湖市检察院得知,卷入上海社保基金案的申花足球俱乐部原董事长郁知非涉嫌职务侵占一案,经由该院今年7月提起公诉,将于明天下午在芜湖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据悉,这是上海社保系列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在安徽省首起开庭审理相关案件。

  据了解,今年1月2日,郁知非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拘留,2月被安徽省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今年4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称,1997年6月,郁知非在担任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期间,委托上海仲鑫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价值243万余元。郁知非因担心房价太高对自己影响不好,便与对方协商,在购房合同中只标明房款为118万余元。1997年6月,此笔118万余元的购房款由上海申花集团公司按照郁知非享受福利分房的标准予以支付。余下的购房款经文汇房地产公司多次催要,郁知非于同年8月,以虚构的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广告中介费(咨询费)的名义,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转款80万元用于交纳其个人所欠的购房款。

  1999年11月,经文汇房地产公司催要,郁知非又利用其担任上海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以虚构的广告费名义,从该公司支付25万元用于交纳余下购房款。

  检察机关认为,郁知非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105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购房款,数额巨大,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鉴于郁知非能主动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检察机关认定其行为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据芜湖市检察院公诉处处长梁英斌介绍,在该案的审查起诉阶段,每次提讯时,郁知非都会痛哭流涕,表示自己非常后悔,认罪态度也一直很好。

  本报将继续关注明天的庭审。(作者:记者吴贻伙)

编辑: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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