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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税案”或藏更多隐情
时间:2008-4-22 9:02:08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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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语:宗庆后税案
本文摘要:有消息称,由于宗庆后在税务部门启动调查后,于2007年10月补交了2亿多元的税款。究竟是以近3亿元立案,还是只追究目前剩余的数百万元税款,正是目前税务部门争论的焦点,也是稽查迟迟未有结果的地方。



  稽查一局办公室一位人士也向记者表示,由于案件正在调查中,并不方便对外透露。同时,他在谈论中也给出了同样的说法:“这件事情很大。”

  按照该人士的提示,目前对于宗庆后税案的采访,唯一的对外窗口便是地税局办公室。

  早在半小时前,记者已经探访过位于另一处的杭州地税局办公室。在记者表明来意之后,该办公室当即对记者表明,目前对于宗庆后涉嫌偷漏税的调查,地税局一律不接受任何采访。“有记者写过我们,但是绝对没有采访过我们!”

  记者随即提出想就涉嫌个人偷漏税的稽查程序进行采访,在地税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持记者问题与相关部门沟通之后,给予记者的回复仅为一句话:“这个程序就是按规定程序进行的”。

  据记者查阅的《税务稽查规程》,在接到举报之后,税务稽查对经初步判明具有偷漏税嫌疑或存在规定查补税额等情况的,均应当立案查处。对经立案查处的案件,税务稽查完毕后,稽查人员应制作《税务稽查报告》并连同《税务稽查底稿》及其他证据,提交审理部门审理。如在查处过程中未发现问题的,稽查人员也应制作《税务稽查报告》,说明未发现问题的事实和结论意见,连同有关稽查资料,也提交审理部门审理。审理结束时,审理人员应当提出综合性审理意见,制作《审理报告》和《税务处理决定书》,履行报批手续后,交由有关人员执行。对构成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的,制作《税务违法案件移交书》,经局长批准后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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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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