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点评:
1.如果我们承认“娃哈哈”是民族品牌,那么这个民族品牌之所以成为法国达能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合资公司的品牌,其直接原因正如宗庆后本人所说“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
2.宗庆后在承认了“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之后,闭口不谈自己如何承担给企业和国家造成民族品牌流失的责任;
3.这个案例其实非常简单,正如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王巍所说,能不能用商业的语言讨论商业问题,能不能用尊重历史的态度和谈判的态度解决问题。
特别提示:
任何借口都不是牺牲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集体利益的理由,所以我们必须养成在放大镜下寻找每一份合约漏洞的职业素养,否则,中华民族一言九鼎的美德就会断送在我们这一代手里。
唐朝锐评:
咱们研究一下“合约”。那么,“合约”究竟代表着什么含义?
首先我们必须要明确,“合约”是个法律属性的名词--合同,各个国家都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我们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法》中还专门设有为打击利用合约骗取财物的“合同诈骗罪”。
我们经常在影视作品中听说“先小人后君子”,这指的就是“合约”,法律上的合同讲究的是“白纸黑字”。法律本身是强制遵守的道德标准,因此“合约”就是签订该合约必须强制遵守和执行的标准。道德层面上的“合约”标准是:一言九鼎、一诺千金、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由于法律是必须遵守的最低道德标准,因此,合约就是每个人都应该必须认真遵守的最低道德标准,这个标准不能认真履行的话,通常就解释为没有信誉。
诚信、信誉本来是不应该在商界探讨的话题,因为老祖宗早就用“信利”这个词汇告诉我们“信”和“利”的辩证关系--有“信”就一定能够得“利”。商人既然是在合法的前提下追求最大化经济效益,那么你要想得“利”,就必须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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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