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法人治理是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的根本。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构建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
一、完善法人治理是建立现代银行制度的根本。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控机制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初步构建了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但从农村信用社运行的现实情况看,法人治理结构离商业银行的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监管部门“合规监管、资本监管、风险监管”的要求,其内控机制建设仍然需要与时俱进,在不断总结自身经验和汲取其他商业银行先进管理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加以补充完善。
二、强化社员代表大会职能是重构“三权”制约机制的基础。建立健全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授权授信制度,明确理事会、主任经营层的职权、职责和相互制约关系,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形成少数人控制。在这个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监事会监督职能。赋予社员代表大会对理事会的民主选举权和提名权;理事会公示的各项决策必须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或其常设机构审议通过。对任期内有违法违纪行为、经营管理不善、敬业精神不强、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金融风险的法人,社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并向监管部门提交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建议和重新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强化资本约束是健全内部控制机制的根本立足点。农村信用社要建立资本发言权制度,一边增资扩股,一边建立一套严格的监管规则。提高法人股和投资股比重,并积极引入具有较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要求的法人机构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改变过去投资者对农村信用社不关心的状况。一方面,增资扩股不仅是为了增强抵抗风险的能力,最主要的目标应是为了健全“三会”制度,是为了给出资者说话有底气形成内在动力。当然也要注意“一家独大”的问题,防止少数人控股的现象发生。另一方面,资本发言权必须在不违背法律和监管规则的前提下行使。但要加强监管,因为资本所有者往往希望当期资本收益最大化,这种短期行为容易促成农村信用社追逐眼前利益,放弃可持续发展战略,从而影响农村信用社的发展。
四、建立经营管理者考核评价体系是建立约束激励机制的关键。在兼顾农村信用社发展目标的基础上,实行绩效挂钩,按劳动成果取酬,用经济利益激励经营管理者为农村信用社作贡献,化解和控制风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风险控制的有效机制,使经营管理者树立自觉防范风险和控制风险的意识。为避免历史包袱问题沉重对激励机制的干扰,可以考虑对农村信用社实施“分账管理、新老划断”的做法,对历史形成的风险和新风险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考核办法,杜绝“新官不理旧账”的现象发生。同样还便于界定风险责任和贡献程度,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人员的激励机制问题。
(作者:张斌 徐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