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银行 财经 股票 评论 理财 基金 外汇 保险 期货 债券 信托 论坛 读书 娱乐 历史 会员 女人 时尚 旅游 招聘 龙道杂志 订阅 博客
新闻中心 金融内情报告 精彩专题 股票 高端阅读 金融监管 非常道 银行案例 金融家 中国金融特刊 金融运行预测 评论 博客 网友热评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时政快报 >> 陈良宇案:铁哥们供出细帐成重要线索
陈良宇案:铁哥们供出细帐成重要线索
时间:2008-4-7 17:28:17 来源:千龙网
字体:    发表评论   点击察看(条)

关键词语:陈良宇
本文摘要:经历近两年漫长的侦查和审理,陈良宇案终于在3月25日首次开庭审理。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案件开庭,陈良宇案结局料于近日揭盅。同样于社保案中落马的损友吴明烈、干将祝均一等人,皆为查处陈良宇提供了重要线索。

铁哥们交出细帐 为查处陈良宇提供重要线索

  经历近两年漫长的侦查和审理,陈良宇案终于在3月25日首次开庭审理。业内人士预计,随着案件开庭,陈良宇案结局料于近日揭盅。同样于社保案中落马的损友吴明烈、干将祝均一等人,皆为查处陈良宇提供了重要线索。

  最新一期《财经》杂志详细披露陈良宇被控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三宗罪的犯案细节。其中,受贿四笔,总计收受贿赂金额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两项滥用职权罪行,均与上海社保案直接关联;玩忽职守则是助其弟获利1.18亿。 
 
 
 

  陈良宇涉嫌受贿的部分证据,是由上海新黄浦集团原总裁吴明烈提供。上海市政府一部门负责人曾在干部教育大会上透露,“吴明烈同陈良宇交往二十几年,算是铁哥们。社保案发后,他把跟陈良宇交往二十几年的明细帐交了出来,什么时候送陈良宇及其老婆什么东西,上面都记得清清楚楚,十足一个损友”。

  陈良宇案开庭前五天,已在狱中服刑的原上海社保局局长祝均一再次过堂,被公诉方追诉在管理上海地方社保制度下的城镇保险资金时,涉嫌滥用职权。“该案或可旁证陈良宇执政期间的重大过失,对陈案的认定也有某种影响”。因为在此前的历次庭审中,祝均一曾多次强调,上海社保基金的使用均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并非由其本人擅自决定。

  一审判决后陈良宇是否会不服并提起上诉,目前尚不得而知。不过,鉴于对陈良宇起诉书中所列罪名并非特别严重,陈良宇在法庭认罪态度亦较好,相信对其判决不会太重。用法律界人士的话来讲,陈良宇“罪不至死”。

  此外,社保案中还有个别官员尚未宣判。譬如陈良宇的“小兄弟”、原上海市长宁区区长陈超贤。根据安排,陈超贤的审判将由合肥市中级法院进行。

  据悉,陈良宇的弟弟,今年五十三岁的陈良军也已经被捕,涉嫌非法倒卖土地,该案目前尚未进入审理程序。

  原上海申能集团副总经理王维工将于何时、何地、做如何宣判,亦将成为另一个关注的焦点。





陈良宇强闯邓小平住处吵闹秘闻
  《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周瑞金日前在最新一期香港《观察星》周刊上发表文章披露,因涉及上海社保基金案下台的前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虽的骄横脾气从未改变,例如,在邓小平于1992年南巡到上海时,陈良宇就曾强闯邓小平下榻的宾馆。  ... 全文>>>>

陈良宇曾强闯邓小平住处吵闹
  《人民日报》前副总编辑周瑞金日前发表文章披露,因涉及上海社保基金案下台的前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虽的骄横脾气从未改变,例如,在邓小平于1992年南巡到上海时,陈良宇就曾强闯邓小平下榻的宾馆。  周瑞金在文中指出,从中共建政以... 全文>>>>

陈良宇法庭上陈述:对不起党
  陈良宇案的审判长由天津二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亲自担任。陈良宇的律师,是来自北京的高子程和刘立目。公诉方指控陈良宇犯有三宗罪——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其中受贿四项,总计收受金额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滥用职权为两项;玩忽职守... 全文>>>>

陈良宇受审法庭上陈述: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
  陈良宇案的审判长由天津二中院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董晓新亲自担任。陈良宇的律师,是来自北京的高子程和刘立目。公诉方指控陈良宇犯有三宗罪——受贿、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其中  受贿四项,总计收受金额折合人民币239万余元;滥用职权为两项;玩忽... 全文>>>>

陈良宇庭审连说三个对不起陈妻未进入法庭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因涉嫌犯“三宗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上周在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出庭受审,法庭将择日宣判。陈良宇在最后陈述中说了三个“对不起”... 全文>>>>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我要提问 打印     责任编辑:津源

读后感言进入论坛进入博客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伙伴 | 客户服务 | 法律说明 | 投稿启示
金融网版权所有 | 中国网通集团提供宽带支持
Copyright 2007 www.financeun.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金融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