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郁知非案二审在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郁知非辩护律师之一的芜湖市纬纶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铁锋向本报记者介绍,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今年1月3日,郁知非因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105万元并用于支付个人购房款,一审被判侵占罪,获刑4年,并处罚款30万元。
张铁锋介绍,由于郁知非羁押在芜湖,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二审地点放在郁知非案一审地点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采用法律允许的书面审理形式审理,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从郁知非案的案情来看,并没涉及“上海社保案”。
据悉,此前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郁知非职务侵占罪成立。因检方认为其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郁知非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万元。郁知非当庭没有提出上诉,在经与律师商量后提出了上诉,认为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在处理郁知非享有的福利分房标准方面,存在争议。“不过,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没有采纳这些建议。”张铁锋不无遗憾地说。
“中国F1教父”
郁知非原是上海申花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法定代表人、上海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国际赛车场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有“中国F1教父”和“足球大佬”之称。
案情回放
去年1月2日,郁知非涉嫌职务侵占被安徽省公安厅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当年4月由安徽省检察院指定芜湖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今年1月3日,郁知非案一审在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认为,郁知非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资金105万元,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有媒体报道称,郁知非在担任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法定代表人期间,委托上海仲鑫实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文汇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总价值243万余元。而经与对方协商,在购房合同中只标明房款为118万余元。同年,这笔118万余元的购房款由上海申花(集团)公司按照郁知非享受福利分房的标准予以支付。
当年8月,郁知非从上海申花足球俱乐部转款80万元,以虚构的上海夏普电器有限公司广告中介费(咨询费)的名义,用于交纳其个人所欠的购房款。1999年11月,郁知非又利用其担任上海申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的职务之便,以虚构的1999年上海菊花展社会公益性活动广告费名义,从该公司支付25万元用于交纳其个人购房款。
(作者:林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