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行四川南充分行下发文件,对全行员工不良贷款展开强力清收。
该行成立了由行长任组长的员工不良贷款清收领导小组,抽调信贷、监察、个人业务和资产风险经营部的精干力量组成清收办公室,自4月17日起集中办公,专司员工不良贷款清收。
为确保彻底弄清基数,该行清收办通过人事部门取得本行员工名单和身份证号码,逐一查询CMS系统,对员工不良贷款建立台账,将统一制作的《员工不良贷款催收通知书》送至员工本人。并于5月12日前完成与员工面谈,告之有关政策,要求员工制定在2008年5月31日前还清不良贷款本息的还款计划,并签订不良贷款还款协议书。
对于确实无法在5月31日还清不良贷款的员工,该行规定,清收办在与员工面谈时,可以签订扣工资偿还贷款协议,约定该员工委托所在单位将其每月实发工资中超过南充市最低工资标准(以政府部门规定为准)的部分和所有考核性工资全部扣划至贷款列账机构,用于偿还不良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还清为止。
为应对赖债行为,该行明确了政策底线,即:5月12日前,不签收不良贷款催收通知书、不签订还款协议书、不签订扣工资偿还不良贷款协议书的员工,一律依法起诉,处置抵(质)押物,查封工资账户,通过法律程序强制扣收贷款;属在岗员工,还要作下岗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同时停职,直至不良贷款全部还清。
而对于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在5月31日前还清不良贷款,但期限届满仍未还清的,文件明确规定:属在岗员工,从6月1日起下岗,并依法起诉;属内退员工,停发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工资,或依法起诉;属退休员工,依法起诉。
针对部分员工已调离原贷款行的实际,为明确清收职责,该行规定,以员工现在工作机构为清收单位,贷款所在行应向员工所在机构发出员工不良贷款协助清收函,员工所在机构应积极主动清收;有不良贷款但现已调往行政事业或其他单位的原内部员工,要登录CMS系统更正就职单位,并将其不良贷款情况书面报告当地打击逃废金融债务办公室,请求协助清收。
同时,该行以此为契机,建立清收员工贷款长效机制。通过清理,掌握清收进度,对尚未成为不良的员工贷款,建立监测台账,交本级信贷管理部按月监测,提前做好预警工作。对监测中发现新形成的不良贷款,立即报员工不良贷款清收领导小组,及时采取清收措施,化解不良。
(作者:王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