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涛:金融业开放变革背景下监管能力提升和人才培养 ——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金融与发展”平行论坛上的演讲
文丨裴涛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非银行机构检查局副局长(正局长级)
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下午好!
很高兴参加本次金融街论坛平行分论坛的对话活动。按照邀请方的命题作文,我想跟大家交流的题目是:金融业开放变革背景下监管能力提升和人才培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并多次强调包括金融业在内的对外开放重大举措落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2018年以来,金融业对外开放大门越开越大。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先后宣布并推动了50多条具体开放措施。一是大幅放宽外资金融机构准入。彻底取消了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人身险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大幅扩大外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降低资产规模、经营年限以及股东资质等方面的限制。目前已有多家外资机构控股境内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多家全球性资产管理机构有意设立外资全资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外资控股的理财公司、参与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二是稳步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限制。放宽境外机构投资者本外币汇出比例限制,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允许外资机构开展银行间市场债券承销和评级业务,给予外资机构非金融债务融资工具A类主承销商资格,债券市场的境外发行和投资主体不断扩大,会计、税收、交易等配套制度不断完善。启动了沪伦通,A股平稳纳入富时罗素、标普道琼斯指数系列,纳入MSCI因子提高到20%。中国债券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摩根大通旗舰指数,吸引了更多增量配置资金。三是取消企业征信评级、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的准入限制,给予外资国民待遇。美国运通、万事达卡的境内机构已获批在中国境内开展银行卡清算业务,标普、惠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独资公司已获准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金融业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丰富市场主体、优化股权结构、激发市场活力,构建公平一致的市场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理念和经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形成合理多样的市场体系。这一变革进程不仅对金融业发展带来深远影响,对金融监管能力也提出全新的要求和考验。
首先,从监管理念看。不断深化的金融业对外开放,意味着更加多元的利益格局。放眼全球市场经济规则体系,开放的金融业必然要求金融监管部门强化依法监管的意识,坚持内外一致,对境内外各主体公平对待、一视同仁,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在同一规则下开展合作与竞争,形成“多赢”格局。
其次,从制度建设看。金融业对外开放措施的落地实施,必须以法治作为基本保障。监管部门需要加快修订与开放要求不适应的相关法规和配套制度,持续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构建与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相适应的金融法治环境和监管制度体系,同时加强动态评估,提升审慎监管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确保金融业对外开放行稳致远。
第三,从监管方式方法看。准入门槛的开放,要求监管部门相应地完善审慎性监管标准,确保引入的机构具有优秀的专业能力、良好的风控能力和充足的资本实力。同时,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行为监管,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手段,揭示风险,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于严重违法违规、不审慎经营的机构,依法予以严惩直至市场退出。
第四,从金融风险防控看。越是开放越要重视安全,越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增强自身竞争能力、开放监管能力、风险防控能力。金融业开放水平的提升可能带来更加复杂的风险因素和更长的风险传导链条,加大识别风险、处置风险的难度。监管部门必须更加注重监管的专业性、审慎性、稳定性,结合中国国情,并参考国际上的最佳实践,完善监管标准、会计准则等制度和安排,构建以资本、偿付能力、流动性、资产分类、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市场声誉、合规记录、过往业绩等等为主要内容的全面风险监管体系,使防范金融风险的能力和金融业开放的水平相适应。
伴随着国内外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变化,监管能力的内涵在不断发展,但监管能力建设,或者说提升监管能力,始终是金融监管工作中一个永恒的课题。从银监会到银保监会,会党委历来高度重视监管能力建设。我本人在长期从事监管干部业务培训的工作实践中,就曾多次按照会党委的要求,以监管能力建设为主题组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修班。当前,面对金融业不断扩大对外开放的新形势,我认为,监管能力建设的核心是人。监管能力的提升,归根结底是人的能力的提升,就是说要不断提高每个监管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从而整体提升监管工作的水平,使之与金融业开放带来的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相适应。由此,就引出人才培养的话题,具体来讲,我个人以为金融监管人才培养的方向,应该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高度的政治素养。监管干部不能局限于业务专长,更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方针政策,分析研判国际国内形势,辨明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方向,找准做好金融监管工作的着力点。比如,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为实体经济服务是金融的天职”,这是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根本定位,作为监管干部,必须始终围绕这一定位,准确把握金融业改革开放的大方向,自觉把监管工作与服务实体经济紧密结合起来,更好地平衡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推动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发展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再如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就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银保监会也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支持复工复产、服务实体经济的政策措施,这都是贯彻“服务实体经济”这一定位的具体行动。金融业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也要把服从服务于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缺少这种政治敏感性和判断力,就可能在具体工作中迷失方向,忘记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初心。对重大方针政策的准确把握和深刻理解,体现的是一种学习能力,更体现了监管干部应有的政治觉悟和政治站位,是面对金融业开放变革必须具备的素养。
二是广阔的国际视野。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当前,世界经济面临诸多复杂挑战,我们决不能被逆风和回头浪所阻,要站在历史正确的一边,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发展格局不是封闭的国内循环,而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是自己关起门来就能实现的,需要有更广阔的视野和环境,以及更广泛的资源。风物长宜放眼量,作为金融监管干部,必须认识到金融是不可能自我封闭于国内单循环的,要有放眼全球、心怀世界的胸襟,以国际国内大循环的视角,用开放的眼光看待金融,抱着开放的心态对待新事物,在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方面不但不能弱化,还要更加积极主动。
三是扎实的跨界知识储备。从金融行业自身看,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间存在着密切联系,任何一个行业的监管都不可能脱离其他行业独立运行,每个监管干部在实际工作中都可能面临各种跨界问题,银保监会成立的本身就说明了跨行业监管协同的必要性。从银保监会成立近两年来的现场检查工作实践看,在跨机构类型联合检查项目中,很需要掌握跨行业业务知识和监管政策的干部。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角度看,由于金融服务的对象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各行各业,乃至千家万户,也需要监管干部对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等有深入研究和了解,从而更好地把握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针对金融监管工作中发现的跨行业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也需要积极开展跨学科理论研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借鉴跨行业部门经验和国内外先进做法,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金融业的开放使得上述问题更加复杂化、多元化,对监管干部的知识结构提出更高要求,这就需要监管干部强化学习意识,根据工作需要持续学习各类新知识,以扎实的跨界知识储备迎接新问题、新挑战。
四是牢固的法治意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金融是市场经济的产物,现代金融业的发展历史表明,金融业的繁荣发展和全球金融中心的形成,都离不开完善的法治作为保障。我们推进金融业对外开放的过程,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一环,要始终贯穿法治的精神,以开放促进法治的完善,以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项开放政策的落实和运行。作为金融监管干部,面对不断深化的金融业开放新格局,必须更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规范监管工作程序,坚持依法监管,公平公正对待各类市场主体,让监管始终行驶在法治轨道上,切实树立和强化依法监管、公正监管的权威形象。
五是科技监管的思维。近年来我国金融市场主体和资产规模持续增长,目前我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4607家,保险机构240家,信托机构68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650多家。随着金融业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金融业经营活动势必形成海量的资金流、信息流数据,对金融监管数据治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单纯依靠传统的经验式、手工式监管,已经无法适应新的形势。银保监会成立以来,我们充分发挥两会合并优势,将原银监会开发多年的针对银行业机构的检查分析系统--EAST系统,首次应用于保险检查领域,检查深度和力度有很大提升,在对保险公司实现穿透式监管中,发挥了威力。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银保监会系统在非银行领域现场检查中应用EAST系统筛查发现疑点问题金额超过8700亿元,核实问题金额超过810亿元,“科技+检查”成效初步显现。面对未来金融业开放变革的新格局,监管干部必须高度重视科技赋能,强化监管科技应用意识,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加强数字监管能力建设,持续增强科技应用能力。
六是引领合作的领导力。我们推动形成金融业开放变革的新格局,不是强调谁家优先,而是强调合作,是在打造一个共赢、双赢、多赢的格局,这是我们的胸怀。开放的金融业为中外资金融机构在产品、业务、管理、人才培训等方面深化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平台。近年来,银保监会稳步推进中资银行保险机构走出去,深化“一带一路”金融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体系改革,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开放的金融业,要求监管干部不但要具备承担具体监管业务的能力,还要具备组织引领国际合作的综合素质,既要懂得对方的故事,更要会讲中国的故事,特别是在参与国际金融合作的过程中,要以优秀的领导力推广我国金融监管经验和规则,提升我国金融业开放进程中对国际金融事务的影响力和话语权。
开放的中国金融业需要更多的高素质人才,与此同时,中国金融监管事业在提升监管能力的过程中,同样需要培养造就一大批优秀的高素质监督干部。让我们努力、再努力!
以上发表了一些不成熟的见解,敬请各位指教。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