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召开系统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党史学习教育总结大会精神,总结交流党史学习教育取得的经验和成效,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党委书记、主席、系统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郭树清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主持会议,党委班子成员、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二十四指导组有关同志出席会议。系统5家单位(部门)围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经验做法和收获体会作交流发言。
为健全和完善金融租赁公司业务监管规制,规范金融租赁公司以项目公司形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强化风险防范,促进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19年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实施《银行保险法人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办法(试行)》,初步构建起覆盖全部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公司治理监管综合评估体系,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予以实施。2021年监管评估结果显示,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状况总体呈现稳步向好变化,但部分领域存在的问题仍需引起关注。
12月30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以下简称规则Ⅱ),标志着偿二代二期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偿二代二期工程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决策部署,补齐监管制度短板的重要举措,对于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定运行、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银保监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并注重提升金融服务适老化水平。出台改进金融适老化服务政策,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对老年人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力度,推动银行保险机构从老年消费者需求出发优化传统服务和智能化服务,不断提高金融服务人民群众的广度与深度。
银保监会党委召开加强系统作风建设警示教育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银保监会党委书记、主席郭树清对深入推进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加强作风建设进行全面部署。驻会纪检监察组组长、银保监会党委委员李欣然通报中央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问题查处情况和近期系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会议由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曹宇主持。
行政处罚是金融监管的重要手段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发布实施,为进一步提高金融违法成本、规范金融监管执法行为、提升金融监管执法有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近期,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要求,对于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聚焦风险监管,提高监管质效,中国银保监会于近日印发了《关于精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报告事项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动养老保险公司和养老金管理公司走专业化发展道路,更好服务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建设。
为切实贯彻落实保险业扩大对外开放有关政策,进一步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放宽外资保险中介机构准入条件,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明确保险中介市场对外开放有关措施的通知》(简称《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银保监会制定了《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五个月后施行。
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已达90余项,覆盖了资产负债管理、大类资产比例、投资管理能力、品种投资规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和保险资管产品监管等,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并重,体现了审慎监管理念,有效促进了保险资金运用规范稳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宏观经济形势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变化,特别是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的深化,个别监管制度条款已经滞后,需要与时俱进予以修订。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有效防范相关领域风险,中国银保监会对部分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修订,于近日发布了《关于修改保险资金运用领域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