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加大对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证监会修订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以下统称资管规定),并于近日正式发布。
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16号)的有关规定,日前,证监会确定郑州商品交易所的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上述品种于2023年1月12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
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委员会(简称顾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近期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顾委会主席霍华德·戴维斯先生、副主席史美伦女士等14名顾委会委员和特邀嘉宾以及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副主席方星海出席了本次会议,证监会系统相关单位、派出机构和会机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富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富途控股”)、UP Fintech Holding Limited (简称“老虎证券”)未经我会核准,面向境内投资者开展跨境证券业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证券业务。2021年10月15日,我会通过媒体发声表明监管态度,即此类境外证券经营机构的跨境证券业务不符合《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将依法对此类活动予以规范。2021年11月11日,我会对富途控股、老虎证券高管进行了监管约谈,明确了我会监管态度,要求其依法规范面向境内投资者的跨境证券业务。
为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贯彻落实工作,证监会起草了《期货市场持仓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要求,证监会对《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作了配套修订,形成《股票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中国证监会于今年初启动货银对付(DVP)改革,修订《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目前,改革各项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将于12月26日正式实施。
近日,证监会同意上海期货交易所螺纹钢期权和白银期权注册。螺纹钢期权和白银期权合约正式挂牌交易时间为2022年12月26日。
根据《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16号)的有关规定,日前,证监会确定大连商品交易所的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期货和期权为境内特定品种。上述品种于2022年12月26日引入境外交易者参与交易。
为贯彻落实《证券法》《律师法》,适应证券发行注册制下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执业和监管的新要求,总结近年来证券法律业务监管工作经验,证监会、司法部拟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1号,下称《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在首届长三角REITs论坛暨中国REITs论坛2022年会上的视频致辞。
证监会近日同意广州期货交易所开展工业硅期货和期权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