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适应注册制改革发展需要,贯彻《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原则,进一步规范和指导保荐人对境内拟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或存托凭证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提高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和信息披露质量,我会拟对《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证监发行字〔2006〕15号)进行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中国证监会召开党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全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主持会议并讲话。
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覆盖面和适配性,也为公募基金拓展了投资运作空间。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东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数据模型 第3部分:证券公司逻辑模型》《证券期货业经营机构内部应用系统日志规范》2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做好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近日以“牵手北交所,共迎新起点”为主题,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引导投资者客观看待和正确理解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义和作用,了解北交所市场的投资机会和风险,理性参与投资。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迈赫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是深化新三板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为进一步明确转板相关安排,证监会对《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作了修订,形成《关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转板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在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意见、借鉴境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注册制下提高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质量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证监会党委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大会。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易会满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组长、证监会党委委员樊大志主持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中央第六巡视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近日,国务院决定,王建军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免去阎庆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职务;同意王建军不再担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理事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