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号
  • 金融头条
  • 金融监管
  • 金融智库
  • 财经
  • 银行
  • 中小银行
  • 金融办
  • 曝光台
  • 文化

金融APP

登录 / 注册
退出登录
中国金融网络领袖
CHINA FINANCE NET 中国金融网
  • 首页
  • 焦点 · 分析
  • 央行
  • 金管总局
  • 证监会
  • 大型银行
  • 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城商行
  • 农商行
  • 村镇银行
  • 金融科技
  • 金融研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证监会:丰富国债期货投资者 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 本站原创  2020-02-21 18:34:29

关注金融网
  • 微博
  • QQ
  • 微信
  •  证监会.jpg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金融网讯   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交易,可满足其风险管理需求,丰富投资产品类型,提升债券资产管理水平。同时,也有助于丰富市场投资者结构,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将发挥跨部委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监管合作和信息共享,分批推进商业银行和保险机构参与国债期货市场,促进国债期货市场健康发展。第一批试点机构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下载 中国金融网APP 查看

    相关新闻
    • 证监会与IMF举办国债期货研讨会

      2019年05月06日17时49分
    • 证监会: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020年04月10日18时23分
    • 证监会同意30年期国债期货注册

      2023年04月17日11时40分
    • 《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增刊专栏 | ⑨LPR比国债收益率更适宜作为中国贷款利率定价基准

      2020年09月22日17时04分
    • 证监会就《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03月24日17时20分
    • 中国证监会与新加坡金管局举行第七届中新证券期货监管圆桌会

      2023年05月25日09时47分
    友情链接
    • 银行网
    • 中国金融网
    • 金融号
    • 微摄
    • 国家摄影
    • 中国金融网简介
    • 投稿启示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品牌联盟
    • 编辑部:zjw@financeun.com
    • 媒体合作:zgjrw2010@126.com
    • 广告部:1760607283@qq.com

    京ICP备07028173号 -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07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0983

    Copyright © 2002-2022 financeu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