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逐步放开利率管制。中国人民银行按照“先货币和债券市场利率,后存贷款利率”的顺序放开利率管制。存贷款利率又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推进。2015年10月24日,对商业银行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中国对利率的行政性管制已基本放开。二是健全市场利率形成机制。在建立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之初,中国人民银行就培育了基于实际交易形成的债券回购利率等具有基准性的利率。2007年中国人民银行推出了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2013年10月建立了LPR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三是完善公开市场操作机制。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公开市场操作频率,每日开展操作,引入常备借贷便利(SLF),SLF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功能,创设中期借贷便利(MLF)提供中期流动性。四是建立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013年9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正式成立,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 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一是存在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市场利率并存的“利率双轨”问题。虽然贷款利率管制已经放开,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仍主要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特别是部分银行通过协同行为设定贷款利率隐性下限,导致市场利率下行不能有效传导到贷款利率。二是银行内部的利率传导机制不畅。银行内部存在资产负债部和金融市场部的两部门决策机制,在定价决策上“两张皮”,而且占据主导地位的资产负债部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金融市场部难以对贷款利率产生决定性影响。三是存款利率管制放开后存款利率存在上行压力。由于银行普遍存在“存款立行”、追求规模等固有观念,加上部分监管指标也更加重视一般性存款,导致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有较强的高息揽储冲动,如果存款利率上行则不利于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四是央行政策利率体系不够清晰。存贷款利率管制放开后,为降低金融机构对存贷款基准利率的依赖程度,央行需要建立清晰、明确、完善的政策利率体系,传达央行利率调控信号,引导市场利率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