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对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清越科技)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经查,清越科技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半年报虚增利润,涉嫌欺诈发行、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证监会拟对上市公司罚款17,288万元,对4名责任人员合计罚款3,300万元并采取4-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清越科技涉嫌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依法启动退市程序。
2026年5月8日,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与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公布了增补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日前,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增补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审核认可,并经香港监管机构确认,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准自2026年5月15日起,可以本所名义在香港资本市场为符合条件的H股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近日,国务院决定,任命刘浩凌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中央组织部通知,刘浩凌同志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
4月24日,黑龙江证监局对黑龙江中能粮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能粮科)及其中介机构广东信宇律师事务所(简称广东信宇)等相关主体境外上市备案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该案系《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公告〔2023〕43号,简称《试行办法》)实施以来,中国证监会查办的首例未按规定履行境外上市备案程序擅自境外上市的案件。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职行为,促进和保障董事会秘书有效履职,中国证监会制定发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以下简称《董秘规则》),自2026年5月24日起施行。
为深入推进和持续巩固新“国九条”以来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工作成效,近日证监会部署了2026年打击和防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
中国证监会近日发布公告称,经商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将从2026年4月24日起允许合格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债期货交易,交易目的限于套期保值。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细化《期货和衍生品法》有关期货公司的监管规定,在2023年3月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国证监会结合期货行业监管实践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安排做了进一步研究论证,形成了新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同步起草了《关于实施<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作为配套实施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证券期货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工作,监督和保障证券监管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中国证监会在总结监管执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全面完善减持规则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减持,中国证监会在系统总结近年来监管工作实践经验、调研听取多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了《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6年4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7日。这份共计十八条的规则,首次对各类违规减持行为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了系统性、精细化的规定,将罚款比例、金额与违规行为的性质、规模、比例直接挂钩。新规落地之后,大股东、董监高今后再想“越线”套现,将面临违法成本明码标价的严厉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