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倍轻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为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以下简称基础设施REITs)试点投资者教育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近日以“基础设施REITs来了”为主题,组织开展投资者教育专项活动,引导投资者正确认识基础设施REITs,稳定预期,理性参与投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压实证券公司内控合规主体责任,集中使用有限的监管资源,提高机构监管有效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公布首批证券公司“白名单”。
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拟上市企业股东监管,不断完善股东监管制度机制,着力防范违法违规“造富”。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强化对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利益输送、“影子股东”等行为的监管约束,压实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责任,引导合法合规投资拟上市企业。
《指引》实施以来,证监会督促市场主体按照规定规范股东入股行为,取得积极效果。但近期证监会关注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中介机构出于免责目的扩大核查范围,存在有些持股主体无法穿透核查、个别持股比例极少的股东也要核查等现象,增加了企业负担。
新三板市场一直坚持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为中小企业规范发展、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新三板挂牌公司以中小企业为主,部分公司在经营发展方面也容易出现较大的变化。近年来随着市场规模快速增长,有部分企业陆续退出新三板。
证监会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统一指挥协调下,证监会党委专题研究,迅速出台资本市场支持湖北防控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针对性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功能作用,积极动员全行业支持抗击疫情和复工复产,全力助推湖北经济走出疫情影响。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仕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证监会监测发现,有不法团伙通过社交媒体非法荐股等手段,诱骗投资者高价买入股票的同时,其反向卖出相关股票非法牟利,导致个股暴涨暴跌,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投资者利益。对此,我会稽查部门立即启动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机制,协同开展线索分析和调查取证,并于近期配合公安机关将郑某团伙23名主要成员抓捕归案。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怡合达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雷尔伟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证监会在北京举办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主题为“心系投资者 携手共行动——守初心 担使命,为投资者办实事”。证监会主席易会满宣布启动“重走百年路,投教红色行”投资者保护宣传活动,并为宣讲团代表授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伟出席活动,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出席并讲话。
为贯彻落实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新《证券法》,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监会对《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