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落实中美第一阶段经贸协议要求,经统筹研究,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刊登招股文件。
建立转板上市机制是证监会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丰富挂牌公司上市路径,打通中小微企业成长壮大的上升通道,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此,证监会起草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审计、评估机构执业生态,证监会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不断加大事后监管力度,持续督促审计、评估机构勤勉尽责,切实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质量。2019年,证监会组织系统单位对2家审计机构、1家评估机构实施全面检查,合计抽查19个审计项目、10个评估项目;对15个审计项目、9个评估项目实施专项检查;专门组织开展了商誉减值审计与评估、内控审计专题检查,分别抽查了131个商誉减值审计项目、125个商誉减值评估项目和85个内控审计项目。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1部分:证券》、《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2部分:期货》、《证券期货业投资者权益相关数据的内容和格式 第3部分:基金》、《轻量级实时STEP消息传输协议》、《期货合约要素》、《证券期货业投资者识别码》等六项金融行业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刊登招股文件。
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与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商业银行和具备投资管理能力的保险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参与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易。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以下企业的首发申请:苏州瑞玛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同意以下企业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刊登招股文件。
近日,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以下企业的首发申请: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朝阳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将分别与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文件。
司度(上海)贸易有限公司以及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机构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就其涉嫌违反账户管理有关规定以及资产管理业务有关规定的案件,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和解。近日,证监会按照《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证监会令第114号)与上述申请人达成行政和解。根据申请人在其涉嫌违法行为中所得金额等不同情况,五家申请人分别交纳行政和解金人民币6.7亿元、180万元、1000万元、235万元、100万元,并按协议要求采取了必要措施加强公司的内控管理,证监会依照规定终止对申请人有关行为的调查、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