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号
  • 金融头条
  • 金融监管
  • 金融智库
  • 财经
  • 银行
  • 中小银行
  • 金融办
  • 曝光台
  • 文化

金融APP

登录 / 注册
退出登录
中国金融网络领袖
CHINA FINANCE NET 中国金融网
  • 首页
  • 焦点 · 分析
  • 央行
  • 银保监会
  • 证监会
  • 大型银行
  • 股份制银行
  • 外资银行
  • 城商行
  • 农商行
  • 村镇银行
  • 金融科技
  • 金融研究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证监会发布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行为监管指引

来源: 证监会  2021-05-31 13:30:48

关注金融网
  • 微博
  • QQ
  • 微信
  • 2020-8-29-北京金融街-证监会-2.jpg

           图片来源:微摄

      中国金融网讯    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拟上市企业股东监管,不断完善股东监管制度机制,着力防范违法违规“造富”。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强化对突击入股、入股价格异常、利益输送、“影子股东”等行为的监管约束,压实拟上市企业信息披露责任和中介机构核查责任,引导合法合规投资拟上市企业。

      制度执行过程中,证监会坚持刀刃向内,同步研究制定禁止系统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一揽子制度措施,补齐制度短板。在加强廉政监督管理、完善独立复核制度的同时,专门制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以下简称《指引》),明确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拟公开发行并上市或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的核查要求,对属于规范范围的离职人员突出靶向监管、压实中介机构核查责任、维护市场“三公”秩序。

      《指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不当入股情形。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存在利用原职务影响谋取投资机会、入股过程存在利益输送、在入股禁止期内入股、作为不适格股东入股、入股资金来源违法违规等情形的属于不当入股。

      二是强化中介机构核查责任。中介机构开展股东信息核查过程中,应全面核查是否存在《指引》规范的离职人员入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不当入股情形。属于不当入股情形的,应当予以清理。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提交发行上市(挂牌)申请文件时,应就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有关核查情况作出专项说明。提交发行上市(挂牌)申请后,发现不当入股情况或出现重大媒体质疑的,中介机构应及时核查并报告。

      三是强化审核监督,建立独立复核制度。对涉及离职人员入股的发行上市(挂牌)审核过程进行复核,确保审核过程公平公正、依法合规。发现违法违纪线索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下载 中国金融网APP 查看

    相关新闻
    • 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

      2021年05月31日10时40分
    •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指引》

      2020年04月20日10时05分
    • 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

      2020年08月31日09时26分
    • 证监会发布《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实施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

      2019年12月28日10时12分
    • 证监会发布2021年证监稽查20起典型违法案例

      2022年04月02日09时28分
    • 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业软件测试指南软件安全测试》等三项金融行业标准

      2020年07月17日19时08分
    微摄APP精彩图享
    友情链接
    • 艺术品银行
    • 银行网
    • 中国金融网
    • 金融号
    • 微摄
    • 国家摄影
    • 中国金融网简介
    • 合作伙伴
    • 投稿启示
    • 隐私保护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品牌联盟
    • 编辑部:zjw@financeun.com
    • 媒体合作:zgjrw2010@126.com
    • 广告部:1760607283@qq.com

    京ICP备07028173号 -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075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00983

    Copyright © 2002-2022 financeun.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中金网投(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产控股:亚洲金控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