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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做出明确要求

来源: CFN 大河  2026-04-16 09: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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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FN 大河   版权图片 | 微摄


    2026年4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72号),对2022年建立的境外贷款政策框架作出两项重要调整:一是上调部分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并将境外贷款余额核定下限由20亿元提高至100亿元;二是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的管理要求,允许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发放一年期以上贷款时,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办理。这一调整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旨在更好支持银行开展境外贷款业务,满足“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合理融资需求。

    政策调整背景:境外贷款规模稳步增长,部分银行接近上限

    2022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建立了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本币优先的银行境外贷款政策框架。该政策明确了境外贷款余额上限的计算公式: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境内银行一级资本净额×境外贷款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同时,对杠杆率实行差异化设置:国家开发银行为1.5,进出口银行为3,其他银行为0.5。如计算所得上限小于20亿元,则核定为20亿元。

    据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银行境外贷款业务稳妥有序开展,境外贷款规模稳步增长,人民币贷款占比不断提升,对支持“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与此同时,部分银行境外贷款余额逐渐接近上限,部分银行围绕贷款余额上限、用途管理等方面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和诉求。为此,央行和外汇局在充分研究论证并征求银行意见的基础上,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优化。

    核心调整之一:上调境外贷款余额上限,扩大业务空间

    本次调整最核心的内容是对部分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和核定下限进行上调,具体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境内外资银行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 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以及港澳台地区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其境外贷款杠杆率统一从0.5上调至1.5,上调幅度为两倍。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这一调整充分考虑了境内外资银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更好支持外资银行发挥业务优势,满足境外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第二,进出口银行杠杆率由3上调至3.5。 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从3上调至3.5,上调幅度约16.7%。进出口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在支持对外经贸合作和“一带一路”建设中承担重要角色,杠杆率的上调将为其境外贷款业务预留更大空间。

    第三,境外贷款余额核定下限由20亿元提高至100亿元。 根据调整后的规定,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则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这意味着,即使部分中小银行按照公式计算的贷款上限不足100亿元,也可获得100亿元的业务额度,较此前20亿元的下限大幅提升。这一调整覆盖了更多中小银行,有助于扩大境外贷款业务的参与主体。

    核心调整之二: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管理,简化操作流程

    本次调整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的管理要求。根据原规定(银发〔2022〕27号文第七条),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这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流程相对复杂。

    此次《通知》明确废止了原第七条,新规第二条规定: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境内银行应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原则,开展相关业务,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与境外银行通过合同约定等形式明确资金使用条件,有效防范风险。

    这一调整的核心逻辑在于: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操作流程,尊重境外银行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要求,减少跨境贷款业务中的制度性障碍,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政策延续性:其他规定保持不变,稳字当头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并非对境外贷款政策的全面重构,而是在保持现有政策框架基本稳定的基础上,针对具体参数和管理要求进行的优化。央行明确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这意味着,2022年建立的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本币优先的政策框架继续有效。境外贷款的本外币管理规则、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风险防控要求等核心制度并未改变。这种“稳中求进”的调整方式,既回应了银行的实际诉求,又保持了政策的连续性和可预期性。

    深度分析与评论

    第一,政策调整释放了稳外贸、稳外资的积极信号。 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部分国家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全球产业链供应链面临调整压力。在此背景下,央行和外汇局及时调整境外贷款政策,提高贷款余额上限、简化操作流程,有助于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充足的金融支持,稳定企业海外经营预期。进出口银行杠杆率从3上调至3.5,尤其体现了对政策性金融机构支持对外经贸合作的支持力度。

    第二,外资银行获得更大的业务空间。 境外贷款是外资银行在华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将外资银行境外贷款杠杆率从0.5上调至1.5,意味着其境外贷款余额上限直接扩大为原来的三倍。这一调整将显著增强外资银行服务境外客户的能力,有助于吸引更多外资银行深耕中国市场,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化水平。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明确指出,这一调整是“结合各银行业务规模及境内外资银行资本规模相对较小等实际情况”作出的,体现了政策设计的精准性和针对性。

    第三,间接贷款管理的优化有助于提高业务效率。 原规定要求境外银行参照境内银行的标准办理相关手续,在跨境实践中存在操作不便。新规明确“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体现了对境外银行所在地监管规则的尊重,也有助于降低跨境贷款的合规成本。但与此同时,央行强调境内银行仍需“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与境外银行通过合同约定等形式明确资金使用条件”,表明政策调整并非放松监管,而是将责任更多地交给银行自身,要求银行在业务开展中切实承担起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

    第四,人民币国际化的政策支撑进一步强化。 2022年以来的境外贷款政策框架确立了“本币优先”的原则,鼓励银行优先开展人民币境外贷款业务。此次政策调整虽然未直接涉及本外币差异化管理,但通过扩大境外贷款总量空间、简化操作流程,客观上为人民币境外贷款业务的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随着境外贷款规模稳步增长、人民币贷款占比不断提升,境外贷款正成为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渠道之一。

    第五,政策调整体现了“精准滴灌”的监管思路。 本次调整并非“一刀切”地提高所有银行的杠杆率,而是针对不同类型银行的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进出口银行上调0.5,外资银行上调1.0,其他银行保持不变。这种精准施策的方式,既避免了政策“大水漫灌”可能带来的风险,又切实解决了特定类型银行的业务瓶颈问题。核定下限由20亿元提高至100亿元,同样体现了对中小银行的支持,使更多银行能够参与到境外贷款业务中来。

    中国金融网董事长何世红指出,央行和外汇局此次对境外贷款政策的调整,是在保持现有政策框架基本稳定的前提下,针对业务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的精准优化。上调外资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的杠杆率、提高核定下限至100亿元、简化间接贷款管理流程,三项措施各有侧重,共同指向一个目标: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支持“走出去”企业境外经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

    在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增加的背景下,这一政策调整既体现了金融管理部门稳外贸、稳外资的政策定力,也展现了通过精准施策解决实际问题的务实作风。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而言,政策的“松绑”意味着更大的业务空间,但同时也意味着更强的风险管控责任。如何在扩大业务规模与防范跨境风险之间找到平衡,将是银行在落实新规过程中需要认真把握的核心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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