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汝南县法院披露两份有关于汝南农商银行员工的刑事判决书,显示该行两名员工因违法放贷获刑。判决书显示,违法的两人均为汝南农商银行三里店支行员工,且违法放贷的事实均发生在该行未改制之前。
因犯骗取贷款罪和合同诈骗罪,原新乡市水利局钻井队队长崔某香获刑13年,在法院判决后,崔某香不服上诉。日前,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并作出二审裁定。
作为最懂法律的人员之一,许宪昌却干起了骗贷的勾当,并将自己送进了监狱。1月2日,河南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杞县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许宪昌因犯骗取贷款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半。与许宪昌同时骗贷获刑的公职人员,还有杞县粮食局核算中心原副主任蔡胜东。
日前,金华银行东孝支行员工伙同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公开披露。判决书显示,被告人钱某霞,女,1972年5月出生,原系金华银行东孝支行员工;被告人钱某军,女,1962年12月出生。法院查明,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钱某军欲通过投资草甘膦原药现货的方式牟利还债,因其无自有资金,遂伙同被告人钱某霞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投资草甘膦生意和资金周转为由,承诺承担银行贷款利息及支付1分至3分不等月息,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多份刑事判决书披露了一起诈骗案,以任某、胡某、杨某伟、殷某、魏某喜、刘某金、李某为组织的诈骗团伙,共设计诈骗三家银行协议存款30亿元。其中,广发银行福州分行被诈骗5亿元,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在双方业务往来中发现异常,未受损失。
12月25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在裁判文书网披露刑事判决书。判决书显示,靖宇农商行前员工刘某违法发放贷款,逃亡两年后终获制裁。
12月30日,鄂尔多斯银行一名支行长违法放贷案件披露,涉及犯罪金额5700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缓刑。
日前,桐乡市人民法院披露一起假合同+已售房产骗取银行贷款的案件。经法院查明,2013年2月20日、3月28日,被告人王某通过伪造产品购销合同,并以形式上登记在其妻子名下,但实际已出售的房产作抵押,向招商银行嘉兴桐乡支行先后申请贷款420万元、73万元。
日前,裁判文书网披露,东台市中元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元小贷公司)原总经理朱某明因挪用本单位600万元资金获刑。
员工挪用银行资金145万,算职务侵占罪?还是挪用资金罪?12月26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认为罗某挪用湘潭农商银行资金属挪用资金罪,将刑期从5年改判为2年。
近日,裁判文书网一则诈骗案判决书显示,原中原证券石家庄营业部二部经理张某某,以参与平安银行定增投资有3-8被收益为由骗取客户信任,说服客户将投资款打进其个人账户,最终这100万被张某某用于偿还其他投资人欠款及个人炒股。张某某操作的证券账户显示全线亏损。
12月23日,义乌市人民法院披露,稠州商业银行及其子公司分别被骗贷600万元和750万元。经法院审理查明,2012年9月份,天台富龙橡胶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戴某田与浙江天台华诺机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周某,以相互担保的方式向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贷款。贷款过程中,经稠州商业银行信贷员朱某娇授意,戴某田及周某共同编造两份虚假购销合同提供给该银行,戴某田及周某还各自伪造了土地转让合同、虚假房产证,致使该银行被骗贷600万元,上述贷款至今未归还。